薪資最后是不是還要乘以出勤天數比例?
親們·你們薪資最后是不是還要乘以出勤天數比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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螞蟻HR
比如,員工2016年12月19日入職,薪資10000,假設入職之后不請假。那么出勤天數為10天,缺勤天數12天。12月共計22個計薪日(出勤日,本月無法定帶薪假期),滿勤計薪天數為21.75天。 當月工資: 正算法:10000/21.75*10=4597.70 反算法:10000/21.75*(21.75-12)=4482.76 此種情況,正算法結果大于反算法結果。 在這里,正算法,反算法哪個對員工,或者說,對企業(yè)更有利,主要就是比較當月計薪天數和21.75的大小。如果當月計薪天數大于21.75,那么正算法會對員工更有利,但會出現極端的情況,比如當月計薪天數23天,員工是當月第二個工作日入職,那么當月薪資=月薪/21.75*22,反正還要多月當月工資。同樣,反算法,如果員工最后一天入職,當月薪資=月薪/21.75(21.75-22),員工還要倒找工資,顯然是不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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